2016年10月19日,杭州余杭东方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董晓红、副所长陆文灿、业务骨干宋小红、屠洪明、金燕一行5人来到财税分院,就实习合作、双导师联合培养、讲座互动、业务沙龙、项目合作等方面开展交流,黄董良教授与税务系教师一同热情接待并进行座谈。在财税分院刘颖副经理的主持下,双方开展了深入而广泛地讨论,在总结前期合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合作思路,落实了本学期讲座交流的具体内容与时间,并开始了第一次业务沙龙合作探索。
当天上午,东方事务所一行5人首先进入大学课堂,与老员工们一起学习了黄董良教授讲授的《中级财务会计》课程。黄老师的授课深入浅出,给事务所一行留下了深刻印象,特别是关于企业吸收合并重组相关业务的讲解,几位一线业务骨干与领导都赞不绝口,表示事务所工作日常更多关注实际操作层面,忽略了业务操作背后的原理性问题,希望今后有更多机会能回到大学课堂进行学习。
当天下午,在财税分院会议室双方开展了进一步深入交流。黄董良教授首先介绍了东方学院的基本概况,东方学院的税收学专业定位于应用型人才培养,员工的综合素质能力强,大部分员工毕业后将直接就业,分院强调实践能力培养,事务所正好为员工提供了很好的实践平台。其次,黄董良教授对事务所实习与双导师制提出了肯定。黄教授提出,上世纪90年代税务机关实行的是大包大揽式地管理,不仅要受理纳税人的申报业务,还要对纳税人进行涉税辅导。后来随着税务机关职能转变,纳税人辅导业务转变由现在的中介机构承担。整个经济形势的变化,加上税收征管方式的转变,使得中介机构越来越重要。税收学专业的同学一方面可以通过事务所实习提升实践能力,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与校外指导教师建立联系丰富实务素材。最后,黄教授就东方事务所下一步合作内容提出了三大方向,一是双导师培养可以采用系列讲座的形式,请东方事务所将实际业务问题转化为课堂教学,给员工每年开设系列讲座;二是税务系可以和事务所开展课题合作,不仅可以解决事务所的业务问题,还可以把成果出版发表,提升社会影响力;三是双方开展沙龙互动,事务所可以利用公司税收、法学等学科资源针对一些典型事例、项目组织成团队讨论。东方税务师事务所陆文灿副所长就双导师合作、实习安排以及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实践教学合作提出了宝贵意见。事务所董晓红副副所长首先高度赞扬了黄教授的观点与课堂教学,表示希望与东方学院的老师一起开展业务讨论,理论结合实际,把知识转化为生产力。
会议最后,双方落实了东方事务所与财税分院的讲座培训与业务沙龙讨论合作。11月底,东方税务师事务所计划邀请财税分院税务系教师一同开展所得税汇算清缴疑难问题的业务沙龙,并邀请税务系教师为东方税务师事务所开展国际税收方向的业务培训。12月初,东方事务所屠洪明老师、宋小红老师,将分别就营改增前沿问题与视同销售的税务会计处理来东方学院给员工进行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