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院各教研室、各班级:
为加强课堂教学质量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各环节顺利、有效实施,现决定于13周开展课堂教学巡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巡查人员
本次课堂由分院督导组、系主任巡查,主要巡查本分院开设的课程。
二、巡查要求
课堂巡查的目的是全面掌握分院师生课堂教学基本状态。巡查范围主要为分院师生上课教学楼。
巡查人员按照《课堂教学巡查安排表》(附件1)的安排,对分院第13周的课堂教学活动进行不定时巡查(包括晚上的课堂教学),巡查内容包括师生到课情况,员工遵守纪律情况,教师是否有离岗、随意调停课等现象;师生精神面貌、专注程度,教师授课方式,课堂效果等,巡查人员须填写《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附件2)。
分院巡查组的《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由巡查人员于巡查次日9点前送交分院教学办公室。
分院高度重视本次课堂教学巡查工作,巡查组应如实反馈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及违规违纪行为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财税分院课堂巡查时间安排表
附件2:财税分院课堂教学巡查记录表
财税分院
2017年12月8日